政策新闻 | 松阳县:聚焦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推进古城有机更新建设

发布于:2025-06-16 16:54

近年来,松阳县以“田园城市”建设理念为指引,以“培育城市引擎、彰显城市特色、打造松阳模式”为目标,发挥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优势,系统实施“风貌控制、疏通筋脉、人口疏导、提升品质、激发活力”五大策略,全力推进“生态绿城、休闲慢城、人文古城”建设,加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古城有机更新,城市面貌、建设品质显著提升,老城活力有效激发,原住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全县“一盘棋”的体制机制。松阳县于2000年被评为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历经保护优先(2011年前)、针灸激活(2012至2016年)、有机更新(2017年后)三个保护发展阶段。2012年,为强化保护发展工作,我们成立名城古村老屋保护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各职能部门抓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拯救老屋行动”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多年来,我们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全县“一盘棋”“大景区”规划思路,多次修订完善县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7年编制《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松阳县中心城区紫线规划》,划定保护规划范围约70公顷,分层次、分重点保护,严格划定老城区建设底线、保护红线,合理划分风貌、商贸、历史文化、有机更新示范等特色区块,分步开展老城区保护、改造和利用工作。近年来,我们分别编制了《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沿街建筑和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实施意见》《浙江松阳县传统建筑修缮利用技术图册》《关于扶持历史文化地段业态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带动居民修缮热情。

二是实施“建”“修”并举,提升区块品质,加快推进“千年古城”复兴。遵循“活态保护、有机更新”理念,坚持“五个优先”(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优先、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利用优先、公共服务改善提升优先、城市经济业态培育优先、安全隐患消除优先),对名城规划范围内核心区和建筑控制区内的房屋修缮实行审批备案制,精简危旧房修缮审批程序,削减无关环节。重视尊重原住民,不主张大规模人口外迁,采取“局部疏散”方式,优先将危房户、易内涝户及居住在高文物等级建筑中的居民,通过公寓置换、货币安置等形式引导至县城新建住宅小区。安置小区规划与原有区块风貌保持和谐统一,在形态上与历史街区衔接,在交流上保留邻里社群关系,打造“有根的城市社区”。推动城市空间分块布局和文化遗产专项保护,保护古风古韵的生机与活力,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独特魅力,打造松阳城市新的文化名片。

三是延续历史文脉、加强业态扶持,致力打造充满烟火气息的城市。我们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田园特色、松阳特点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以文化人、以文兴业、以文惠民,延续松阳历史文脉。严格保持古城风貌完整,对区内建筑风貌完好、有历史价值的传统民居,予以严格管控和修缮,对局部风貌冲突建筑进行合理改造。区域内所有公建项目和建筑修缮项目方案实行先审核后实施。积极实施老城区“平改坡”、彩钢瓦、琉璃瓦顶棚整治行动,制定出台特色传统业态资金扶持政策,对传统业态和特色文创业态进行保护、扶持,发展壮大古城经济。位于古城的原松阳县工商联旧址改建成为非遗馆,用于松阳高腔等地方特色戏曲的表演,至今已演出近百场,成功打造成为展示松阳浓郁地方文化的特色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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