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十九项整改任务)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昭通市的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按程序组织验收。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云环督字〔2021〕158号)和《昭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0-3188938;联系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1号楼2楼202室。
附件: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生活污水溢流赤水河。督察还发现,昭通市在秃尾河凤凰闸断面上游500米处将溢流污水引走,仅简单沉淀就从断面下游200米处排放,2022年11月以来累计引排污水近900万吨。 |
责任单位 | 昭阳区、镇雄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解决镇雄县赤水源集镇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提升昭阳区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强化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减少外水汇入污水管网,昭阳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降低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雨季溢流污染。 |
整改措施 |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镇雄县具体负责,2025年6月底前,优化设施设备,新增一台临时进水提升泵,将生活污水提升至细格栅渠处理;在进水提升泵房增设一套备用提水系统,确保设备故障以及污水进水量瞬时值提升期间及时启动备用泵输送污水;加强污水管网及设备日常检查排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更换。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昭阳区具体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善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相关验收资料,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万立方米/日,解决秃尾河凤凰闸断面上游500米处旱季溢流污水问题。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昭阳区具体负责,积极谋划包装项目,2025年6月底前完成雨污分流不彻底的民欣街、宏学街、佳园路等街道共约3.5公里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减少外水汇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加强对昭阳区两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建立完善联调联控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降低中心城区雨季生活污水溢流风险。 |
整改情况 | 1.镇雄县在赤水源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提升泵房增设了一套备用提水系统,加装了一套备用提升泵(切割式无堵塞潜污泵功率15kW、扬程20m、流量100m³/h)以及输水管道(用φ100mm钢丝软管连接泵至格栅渠输送污水),确保设备故障及污水进水量瞬时值提升期间及时启动备用泵输送,有效解决了生活污水无溢流赤水河问题。同时,委托第三方镇雄县发展集团,对污水管网、检查井等常态化开展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2.昭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规模4万立方米/日)设计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项目于2024年4月完工并完成初步验收,6月完成环保验收正常投运,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8.0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市总体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16.0万立方米/日,旱季污水溢流污染问题已基本解决。 3.通过实施昭阳区雨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对民欣街片区(含宏学街片区、佳园路片区等)新建雨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等10余公里,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恢复路面。消除了积水点,减少了外水汇入污水管网,根据人口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数据计算,昭阳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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