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锦州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渤海加油站的燃气企业经营许可事项的公示

发布于:2025-12-17 12:0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住建〔2021〕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渤海加油站(加气部分)燃气经营许可事项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批准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5年12月22日前以电话、信函、自访等方式向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来信来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联系人:张磊;电话:0416-2896131;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金瑞尚品1号楼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121000。

附: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渤海加油站(加气部分)

法定代表人:陈霖

经营场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松山街道大穆村

经营类别:LNG

经营区域:锦州市

核发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有效期限: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30年12月21日止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流水号:(时间、编号等以最终核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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