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新闻 | 莱阳公安:严查罂粟!这“菜”种不得
发布于:2025-04-27 22:29
北京时间2025年4月27日(农历2025年3月30日),星期日讯:严查!这“菜”种不得
罂粟不是菜,种一棵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
重则判刑入狱
然而
仍有部分群众
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
莱阳公安依法处罚
6名非法种植罂粟违法人员
PART1
案例一
近日,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在实地踏查中发现,辖区村民闫某某、盖某某非法种植罂粟苗。
目前,该二人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罂粟苗已全部铲除销毁。
PART2
案例二
近日,莱阳市公安局沐浴店派出所对辖区内非法种植罂粟情况进行排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村民张某某非法种植罂粟苗。
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罂粟苗已全部铲除销毁。
PART3
案例三
近日,莱阳市公安局团旺派出所在禁种铲毒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张某某非法种植罂粟苗。
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罂粟苗已全部铲除销毁。
PART4
案例四
近日,莱阳市公安局照旺庄派出所在辖区踏查时发现,辖区村民于某某、刘某某非法种植罂粟苗。
目前,该二人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罂粟苗已全部铲除销毁。
法条链接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
如果发现他人
非法种植、买卖、持有
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种子的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吕格庄派出所沐浴店派出所团旺派出所照旺庄派出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