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新闻 | 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告

发布于:2025-04-29 20:54
  北京时间2025年4月29日(农历2025年4月2日),星期二讯: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告

  全市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新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已于2024年12月1日发布实施,现将此准则下发给你们,请立即对照判定准则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严格开展自我排查,依法依规使用特种设备。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并按照要求上报市场监管局。

  下一步,我局将对龙口市区域内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发现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相关问题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0535-8951070

  特此通告

  附件: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

  4判定准则

  4.1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因安全问题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

  b)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c)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

  d)有4.2~4.10中规定的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的情形。

  4.2锅炉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b)热工仪表失效或控制电(气)源中断,导致无法监视、调整主要运行参数。

  c)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缺失或失效。

  d)系统报警装置缺失或失效。

  e)联锁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f)熄火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g)电站锅炉主要汽水管道泄漏或锅炉范围内管道破裂。

  4.3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b)固定式压力容器改做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

  c)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d)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快开安全保护联锁装置缺失或失效。

  e)氧舱的接地装置缺失或失效。

  f)氧舱安全保护联锁装置(联锁功能)失效。

  4.4压力管道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允许使用”。

  b)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4.5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或者气瓶充装活动。

  b)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错装介质。

  c)充装设备设施上的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仍继续使用的。

  4.6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b)乘客与载货电梯门锁安全回路被短接。

  c)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

  d)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紧急停止开关缺失或失效。

  e)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小于400mm时,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

  4.7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未经首次检验。

  b)定期检验(含首次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c)急停开关缺失或失效。

  d)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缺失或失效。

  e)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械抗风防滑装置缺失或失效。

  4.8客运索道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

  b)控制室、站台、机房紧急停车开关缺失或失效。

  c)吊厢、吊篮、客车门不能锁闭且未停用。

  d)辅机、备用电源不能启动运行。

  e)电气系统安全回路发生故障后采用短接方法继续运营。

  4.9大型游乐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b)安全带、安全压杠和安全挡杆等乘客束缚装置缺失或失效。

  c)座舱舱门锁紧装置缺失或失效。

  d)制动装置、限位装置、防碰撞及缓冲装置、止逆行装置、限速装置缺失或失效。

  e)主要受力部件、重要焊缝及重要螺栓出现裂纹、严重变形。

  4.1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b)电动车辆电源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c)制动(包括行车、驻车)装置缺失或失效。

  d)观光列车的牵引连接装置及其二次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e)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超过最大行驶坡度使用。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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